麟火追暘_第四十一章:尘归尘,土归土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四十一章:尘归尘,土归土 (第1/4页)

    ??箏萣在处理完了海天一树的事之后,很快便在下界找到了几处与患河情况类似的村落。由于位置偏僻,村民与外界联系也少,若非有心去找,怕是再过个几年也不会被外界发现。

    ??这些村子都比患河小上许多,有些甚至只有几户人家,距离也都不太远。看来这里就是那小女孩最一开始出现的地方。

    ??但死亡之力不会凭空出现。

    ??顺藤摸瓜,箏萣发现这一切的源头似乎是在人界的一个旧战场之上。

    ??小女孩没有灵丹,自然不可能是天界精怪。若说她是从人界而来,似乎就有几分道理了。

    ??刻不容缓,箏萣立刻将搜查结果通报给了箜淇。

    ??箜淇这边得到消息后,知道调查有进展,自然是欣喜万分。眼下龙宫有大量天兵坐镇,也不需要太过担心,在交代了驻守天兵有事立刻通报之后,便跟娜萭一同前往了那人界的旧战场。

    ??此处已无战争多年,但依旧是一片黄土飞砂,杳无人烟。

    ??成千上万丧命在此的败将早已化作泥土,连骨头都不剩了。只剩下几个残破不堪的鎧甲与兵器还在苟延残喘着,不肯就此尘归尘,土归土。

    ??但不同于患河那万物皆枯的死寂,杂草已经开始生根蔓延,点点青绿穿插在这曾经的战场之上。过不了多久,这里就会被它们所佔领,接踵而来的就是昆虫,鸟禽,野兽。

    ??人界就是如此的神奇。

    ??那让天界小精们闻风丧胆的绝对死亡之力,人界只需要短短数百年便能再次重现生机。

    ??箜淇有感而发道:「人间长年征战,牺牲在战场之上的生命每年数以万计,终归不过是为了他人的王位在拋头颅,洒热血。天上仙神嘲笑人类愚昧之至,贪权爱势,庸碌一生,不想他们生生不息,永无止尽。眼前的死亡之力对他们来说,转瞬即逝,孰优孰劣,还真是一言难尽。」

    ??娜萭从未下过凡,不懂箜淇的感触,便问道:「难道比起仙神,你更寧愿去当凡人吗?」

    ??「人也好,神也好,皆各有利弊。」

    ??「我若是个凡人,一定就不会有人阻止我去闯荡江湖,行侠仗义了!」娜萭嘟起嘴道。

    ??箜淇微微一笑道:「你若是个凡人,只怕烦心事更多。不吃会饿,不喝会渴,不睡还会累,光是吃喝睡就能耗费掉半辈子,怎么闯荡江湖?怎么行侠仗义?」

    ??想起箜淇曾经下过凡歷劫,娜萭好奇问道:「你不也曾在人间渡过劫吗?是武将吗?这战场上会不会有你的尸首啊?」

    ??箜淇回道:「这还真说不准。渡劫飞升后要经过返元门才能回到天庭。一过返元门,凡世间的一切记忆便就此化作修为,再也记不得了。这些等你以后自己去渡劫,就会知道了。」

    ??「记不得?那你怎么还记得嫦笙星君啊?」娜萭问道。

    ??「他是天上的仙官,又不是凡间的人,我怎么会不记得呢?」箜淇笑回。

    ??提到嫦笙星君,娜萭的心情又开始复杂了起来。

    ??「你..你之前在司歷宫,对嫦笙星君说的两清,是什么意思啊?」虽然早已听逆严说过了,但娜萭依旧想听箜淇亲自解释。

    ??要是他说得云淡风轻,那就表示他已经放下了,自己也还有机会。

    ??要是他说得声泪俱下,自己还能提醒他对方已经嫁做人妻,不该再纠结过去,应该多看看眼前人。

    ??不论是哪一个,娜萭都有办法化险为夷。

    ??「陈年旧事,不值一提。」

    ??这八个字,却把她的计画全都打乱了。

    ??箜淇说这句话时,脸上依旧是那从容的笑,丝毫看不出他的心情是喜是悲。

    ??究竟是因为这件事早已翻篇,不值得重提,还是因为他不想与他人分享这段记忆,所以绝口不提?

    ??一直到回到了东海,娜萭依旧在沉思着这件事。

    ??【青丘】

    ??故事回到梧翊这里。

    ??此时她带着逆严已经来到了青丘,狐仙的大本营。

    ??青丘顾名思义是个以丘为地貌之处,长年白雾围绕,散发奇香,是个既迷幻又醉人的地方。

    ??青丘的狐仙们各各面容姣好,纤细高挑,偏偏他们每一个都是个性刁鑽,脾气古怪,让其他仙神是又爱又恨。

    ??但对于梧翊的到来,青丘的狐仙们可是再三礼遇,丝毫也没有怠慢。

    ??主要原因,当然是因为前不久追暘宫的箜淇才帮他们解决了与狼仙之间长达数千年的宿怨,现在追暘宫再次派仙来访,自然是必须善待。

    ??然而这份客气与感激,在得知了梧翊的来意是聚灵丹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青丘的狐仙都是在天界出生,落地便为仙,与一开始欲从王母娘娘炼丹炉中盗走仙丹成仙的雪狐并非同宗。雪狐的后人虽修练成功飞天为仙,但青丘根本不把他当成是同类,非但不屑与他相提并论,甚至是寧死也不肯让他踏进青丘半步。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