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食之家_第41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41节 (第1/2页)

    ??刘氏见女儿的反应,是越发怀疑这里头有事情,便关切得对谢伯媛道:“七娘,你有什么事情尽管跟我说,娘帮你。你这样,我实在不放心。”

    ??谢伯媛咬唇,她有点儿犹豫该不该跟母亲说这些,一直以来,她的婚姻都被她自己塑造得很“完美”。这要是说了,别人会怎么看她?但是她心里压了许多事情,一直都没有人倾诉,她真得有诉说的*。

    ??思虑一番,她觉得她跟丈夫之间除了在钱财有关的事情上有争执外,别的也没有什么。唯一令得她有愧的是她娘给她的及笄之礼还有压箱子的那些金饼被丈夫拿去花了,这一点儿对不起母亲……

    ??她抬头对上娘亲那双慈爱的眼,从眼中倾泻而出的都是深表关切的眼神,终于,她绷不住说了:“阿母,我实在有愧于你。”

    ??刘氏抓住了她的手:“七娘,到底那对儿镶红宝的步摇……”

    ??“那步摇……是郎君拿去了……”谢伯媛嗫嚅道。

    ??刘氏锁起了眉头:“……”

    ??她看着女儿静静地等她下言。

    ??谢伯媛既然说了个开头,后面的话也就能顺利说下去了。她断断续续地说着,从她的话语里头透露出她对男女关系,对夫妻之情的困惑。很明显她对眼前的婚姻有无能无力的无奈感。

    ??刘氏听她说完,安慰地拍了拍她手,叹口气道:“真是没有想到王三郎竟然名实不符,虚有其表。”

    ??“他除了挥金如土,对我还是挺好,我不想为钱财的事情跟他闹。”谢伯媛补充了一句自己的意思。

    ??毕竟这个时代,像王谢一流士族之家的女郎和郎君们可是没为钱财发过愁,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人不要太多。也难怪谢伯媛会这么跟她娘说,她唯一不满意的就是丈夫把她娘给她的,她想保留作为念想的东西拿去典当了挥霍一空。

    ??刘氏当然不会跟她女儿一样这样认为。她小的时候,刘家尽管是世宦之家,但是传到她父亲那一辈,家里还是穷过。她知道钱这阿堵物来之不易。精神上可以鄙视钱,但是实际生活中一文钱也要难死英雄汉。

    ??也许像她女儿认为那样,夫妻一体,不用跟丈夫计较钱财是最正常不过的。而且当今高门士族的郎君和女郎们多多少少都追求奢华享乐,王鸾那样也没有什么过错。可是过了度,不顾自己的经济条件挥金如土,那绝对是一种恶习。并且,刘氏还认为一个男子把媳妇儿的陪嫁的财物拿去挥霍,这也是品行低劣。可是,难不成就因为丈夫会花钱,还花媳妇儿的钱,就不跟他过了?这在谢伯媛,甚至刘氏看来也是考虑都不考虑的。

    ??谢伯媛和王鸾的亲事,并不是他们两个人那么简单,而是关系到了家族联姻,王家和谢家更进一步的联盟与合作。

    ??王鸾在刘氏看来令人失望,可她也不会因此就劝女儿跟他和离。不过,她也要告诉女儿,陪嫁的钱财是一个女人嫁到夫家后基本的经济自由还有地位的保证。

    ??接着,刘氏便苦口婆心地把关于钱财上头她的一些看法说给女儿听。在谢伯媛出嫁前,刘氏也曾经教她算账,怎么主持中馈,怎么看庄园的产出的账本。但是她没有想到过女儿成亲后会遇到一个像王鸾一样的人,然后她教给女儿持家的技能都失去了作用。

    ??因为她并没有教给女儿正确的金钱观念,而且在谢家这样的高门士族之家的女郎对金钱都没有切实的体会,就算教也是照本宣科,她们无法深刻体会。

    ??“记住啊,回去后把箱子换一把锁,而且你要跟王三郎讲清楚,陪嫁的首饰一点儿都不能再动,否则回娘家不好交代。另外,你可以继续给他钱,但是只限于那两个庄园的产出,每年秋天地里有了产出,到年跟前交上来,让管事婢妇少报些,十分只报六分,再拿三分给他。剩下的三分你留着自己添置衣物,打赏奴婢,还有年节上送礼。”刘氏切切叮嘱女儿。

    ??“可是,他不愿意,还跟我闹怎么办?”

    ??“他要闹就一文钱都不给他,他没有钱了,就算跑到外面也呆不了几天就要回来。你可别再软下去了,一味顺从他,那是害了他,还会害你自己。你要是想度过眼前这一关,你就听娘的。不管在钱财上,还是夫妻之情上,必须要有个度,这度就是你心里划定的一条线。越过了线,那可不成!记住了么吗?”

    ??谢伯媛似懂非懂地点点头:“那我回去试试看。”

    ??第50章 管家防主子

    ??“什么?王鸾那竖子竟然如此品性!哎,真是悔不当初,不该听信王司徒的话,说他这个孙子如何如何好,让七娘跟了他,如今受这些磋磨。”

    ??当晚,刘氏把长女说的那些事情说给了丈夫听,谢庄听完背着手在屋子走来走去,深深叹气道。看得出来,他很为女儿的事情忧心。

    ??“磋磨也不至于,就是七娘吃亏些。咱们陪嫁给她的两个庄园产出丰厚,拿出些来给她郎君花,也花得起。”刘氏安慰丈夫道,她想总不能在这件事情上火上浇油,说那王鸾的不是吧。尽管她也觉得王鸾品性不佳,可是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